奕聪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10 16:52:4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南宁市第二中学 编辑: nn2z 点击数:1311
奕聪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
为了支持南宁市教育事业,激励高中我校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成为推动未来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从2011年起,金光集团APP(中国)和黄奕聪慈善基金会在南宁市教育基金会设立奕聪奖学金,主要奖励南宁市部分示范性高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今年奖励的对象为2013级的8名学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条件
1.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达到优秀。
2.2013年中考成绩总分为A+,高一段考成绩排在年级总名次70%以内。高二、高三年级名次分别位于文科、理科学生总人数的70%以内。
3.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持高中三年费用。
4.初中毕业学校和户籍不限,优先奖励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学生干部称号或市级各学科竞赛获奖的学生
二、奖励内容
奕聪奖学金每年奖励5000元,视学生情况可连续奖励三年。主要为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课本费、生活费等完成学业所需费用。
三、推荐流程
1.个人自愿向学校资助办(政教处)提出申请,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年级要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奕聪奖学金学生申请表》(一式2份),并向学校资助办提供学生的和个人生活照1张(电子版)。
2.将候选人名单在校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填写《2013年奕聪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四、评选后的管理办法
1、为了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树立诚信感恩、奉献社会的信念,让他们成为胸怀更广阔、更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未来人才,让受助学生接受帮助的同时也能有机会帮助别人,提升他们的自信及个人价值,要求奕聪奖学金受奖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不参加公益活动的受奖学生将取消其受奖资格。
2、受奖学生在每学期的期末考试中,成绩名次要排在全年级的70%以内,否则将取消其受奖资格,名额将从本年级重新选择合适人选。
3、受奖学生每学期期末要开展情况小结,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整体学习、生活情况介绍、奖学金使用情况等。
联系人:杨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0771- 2803139,0771-6114345
南宁市第二中学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