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聪奖学金受奖学生社会公益活动参与认证表
发布时间:2015-06-10 17:05:1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南宁市第二中学 编辑: nn2z 点击数:897
奕聪奖学金受奖学生社会公益活动参与认证表
奕聪奖学金受奖学生社会公益活动参与认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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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 年级班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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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展公益活动 理念(30-50字)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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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活动记录 |
活动内容一 (100字) | 应包括活动名称、内容、起止时间、地点、组织单位和服务对象
| 工作(服务)表现 |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 |||
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或服务对象认证 | 公章(签名) | ||||||
活动内容二 (100字) | 应包括活动名称、内容、起止时间、地点、组织单位和服务对象
| 工作(服务)表现 |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 ||||
组织单位活动负责人或服务象认证 | 公章(签名) | ||||||
学校意见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累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次,时间为 小时。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奕聪奖学金受奖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计划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为了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树立诚信感恩、奉献社会的信念,黄奕聪慈善基金会和南宁市教育基金会要求奕聪奖学金受奖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项目对象
对象可分为校内与校外,校内主要由学校或学生社团组织。开展校外活动时,学生所选择公益服务对象需征得家长或班主任同意。
二、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包括学校科技文化教育活动、志愿者活动,如爱心家教、敬老服务、科普宣传、环保与卫生服务、参加助残帮困活动等。(学校细化活动内容,可按平时一贯开展的活动写)
如:
XX活动:每年 月,学校组织学生到 开展。
三、活动时间
每个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若为学生自行开展的公益活动累计服务时间要6个小时。
四、其他要求
每个学期末,由学生填写《奕聪奖学金受奖学生社会公益活动参与认定表》,并由组织单位或服务对象填写活动效果并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