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二中“科荣”奖学金管理条例(暂行稿)

发布时间:2016-04-27 10:28:07   来源:   作者: 南宁市第二中学    编辑: nn2z    点击数:1371

南宁二中“科荣”奖学金管理条例(暂行稿)

南宁二中“科荣”奖学金管理条例(暂行稿)

2016.6

                                   

   

第一条      由于南宁二中学子品学兼优,学生素质全面综合发展,一直以来在社会上拥有很高的声誉,在南宁市教育系统保持领先地位。由热心教育事业、关心南宁二中发展的社会成功人士广西圣路鑫公司董事长廖科荣先生捐资专门设立南宁二中“科荣”奖学基金,奖励我校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为规范奖学金的评选、审批、发放等项环节,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奖项设置

1.英才卓越奖---主要奖励在当年高考综合学业素质特别优异的学生

2.科技创新奖-----主要奖励学科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元祖优学奖-----主要奖励在年级中学习优异的学生

4.启智特长奖----主要奖励在文学、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表演、戏剧、摄影、主持、体育竞技等人文、艺术、体育学科等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5.模范领军奖---主要奖励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获得“最美二中学子”称号的学生;获得“五星舍长”称号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市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集体和班级管理者;获得“五星宿舍”称号的集体;获得“班级常规管理优秀奖”的班集体和班级管理者

第三条 评选对象

南宁二中在读在籍学生

第四条 评审条件

南宁二中“科荣”奖学金评审条件分为入围条件和奖励条件。入围条件是对学生的基本素质的要求。奖励条件是此项奖学金评定的核心条件。

1﹞入围条件:凡申请“科荣”奖学金的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方可申请。

1.品德端正,诚实守信 ,在《南宁二中学生诚信记录档案》中无任何不诚信记录;

2.遵守学校法纪,无任何形式的违纪或处分纪录;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体育课成绩达标。

2﹞奖励条件:对于符合“科荣”奖学金入围条件的申请者,将根据以下条件,评定奖项。

1. 英才卓越奖:

奖励在当年广西高考中取得特别优异成绩的高三应届毕业生。

获奖内容

金额

获得广西高考文、理科总分第一名

30000

获得广西高考文、理科总分第二名

20000

获得广西高考文、理科总分第三名

10000

获得广西高考设置科目单科第一名

3000

获得广西高考设置科目单科第二名

2000

获得广西高考设置科目单科第三名

1000

2.科技创新奖

主要奖励参加奥林匹克物理、化学、数学、生物、信息学等五大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学。根据取得的奖项级别和学科不同而设立不同等级。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赛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决赛

20000

另外奖励教练团队20000元/获奖人次

10000

另外奖励教练团队10000元/获奖人次

5000

另外奖励教练团队5000元/获奖人次

省级赛区

1000

另外奖励教练团队1000元/获奖人次

不设

不设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奖(只奖励项目集体)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或获得国际参赛资格

1500

另外奖励教练团队1500元

1000

另外奖励教练团队1000元

不设

省级

500

另外奖励教练团队500元

不设

不设

发明创造专利奖:(只奖励项目集体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发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每个项目奖励500

3.元祖优学奖:

奖项

条 件

奖金金额

元祖优学奖

高中部奖励一学年来的综合学业成绩位于年级前十名的学生

每生800元

4.启智特长奖---------主要奖励在文学、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表演、戏剧、摄影、主持、体育竞技等人文、艺术、体育学科等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集体

奖项

国家级

自治区级

市级

1

艺术、美术、书法类

(个人或单项奖)

金奖(一等奖)

奖励500元,

其他等次不设奖

金奖(一等奖)

奖励300

其他等次不设奖

不设

2

体育竞技类

(个人或单项奖)

国家级赛事前八名

奖励500

省级赛事(前三名)

奖励300

不设

3

学生个人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奖

一等奖500

其他等次不设奖

不设

不设

4

艺术、美术、体育等集体项目(奖给集体)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  2000元(另外奖励教练团队2000元);

自治区级第一名(金奖)1500元(另外奖励教练团队1500元);

南宁市第一名1000元(另外奖励教练团队1000元);

其他等次不设奖。

5.模范领军奖---主要奖励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市级“先进班集体”称号的班级;获得“最美二中学子”称号的学生;获得“五星舍长”称号的学生;获得“五星宿舍”称号的集体;获得“班级常规管理优秀奖”的班集体和班级管理者;

按获奖不同级别奖励:

自治区级

南宁市级

校级

“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

“优秀学生”每人500元

“优秀学生干部”每人300元  

“三好学生”每人200元

“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每人300元

不 设

不设

“先进班集体”

奖励班集体和班主任各1500

奖励班集体和班主任各1000

不设

“最美二中学子”

每人奖励500元

五星舍长

每人奖励200元

五星宿舍

每间宿舍奖励500元

班级德育常规管理优秀奖

一等奖:奖励获奖班集体和班主任各2000元  (每个年级一等奖比例为15%。  

二等奖:奖励获奖班集体和班主任各1500元  (每个年级二等奖比例为35%。

三等奖:奖励获奖班集体和班主任各1000元  (每个年级二等奖比例为35%。

第五条  评审程序

1.本奖学金每学年发放一次。每年六月份,由个人或集体对照“评审条件”主动提出申请(凡是符合条件的,均可提出申请)。

2.填报方法

点击进入南宁二中校园网站的“南宁二中学生评优系统”---用本人的选课系统账号进行网上申请填报-------如实填写本人申报材料-------拍照上传获奖证明材料------提交-------等待班主任、年级主任、南宁二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分级审核-----获知是否通过审核------获奖名单公示------若学生和集体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两天内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及时复核并在两日内答复---------签领、发放奖金。

2.如果个人或集体不申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逾期不再补发。

第六条  管理规定

1本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校在学年末召开奖学金颁奖大会,给获奖学生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校内宣传其事迹,通知其父母及原初中毕业学校。

2如同时获奖的项目不同,可以累加;如项目相同,则取最高奖项。

3.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同学或集体,凡发现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且调查属实的,学校则撤销其称号,追回当年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4.本奖学金方案的一切解释权在南宁二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南宁二中

                                                       2016.6



快速链接:

南宁市教育局 广西教育厅

联系方式:

南宁二中新民校区(初中部):广西南宁市新民路29号 邮编:530012 初中部:校办:2804263,教务处(招生咨询):2806340,政教处:2807250,科研处:2623775

南宁二中凤岭校区(高中部):广西南宁市云景路66号 邮编:530029 高中部:校办:6114338,教务处(招生咨询):6114234,政教处:6114345,科研处:6114368,国际部:5890288

Copyright 1906-2014 © 南宁二中网上家园 All Rights Reserved. 桂ICP备05004850号-54 桂公网安备 45010302000676号 技术支持: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